您总共需要填报或准备的材料如下:
1、被并购境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致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决议,或被并购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股东大会决议(原件)
2、购境内公司依法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书(原件)
3、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原件)
4、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公司股东股东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的协议(原件);(股权购买协议、境内公司增资协议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①协议各方的状况,包括名称(姓名)、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等;②购买股权或认购增资的份额和价款(包括:交易价格、对价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③协议的履行期限、履行方式;④协议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并购后债权、债务的处置);⑤违约责任、争议解决;⑥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
5、被并购境内公司最近财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6、投资者的身份证明文件或开业证明、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际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7、被并购境内公司所投资企业的情况说明(原件)
8、被并购境内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被并购境内公司职工安置计划(原件)
10、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文件(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董事会成员名单)、身份证明及委派函(原件)、资产评估报告(原件)、如涉及国有资产转让还需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复印件)、资产评估报告的核准或备案说明(复印件)、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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